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间与考点安排
省份 |
考点 |
报名时间 |
考试时间 |
广西 |
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|
1.11-1.12 |
美术类 |
1.13 |
河南 |
郑州大学(南校区) |
1.12-1.13 |
音乐类 |
1.14-1.15 |
美术类 |
1.14 |
湖南 |
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|
1.16-1.17 |
音乐类 |
1.18-1.19 |
安徽 |
安徽建筑大学 |
2.7-2.8 |
美术类 |
2.9 |
江西 |
南昌大学 |
2.7-2.8 |
音乐类 |
2.9-2.10 |
美术类 |
2.9 |
江苏 |
南通大学 |
2.11-2.12 |
美术类 |
2.13 |
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|
2.12-2.13 |
音乐类 |
2.14-2.15 |
河北 |
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|
2.11-2.12 |
美术类 |
2.14 |
2.12-2.13 |
音乐类 |
2.14-2.15 |
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
1.美术类专业的录取:对文化、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,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,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。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,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,具体折算方法为:
浙江省:综合分=文化分×50%+专业分×7.5×50%;
非浙江省:综合分=文化分×40%+校考专业分×7.5×60%。
2.音乐类专业的录取:对文化、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,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,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。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,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,具体折算方法为:
浙江省:综合分=文化分×50%+专业分×7.5×50%;
非浙江省:综合分=文化分×35%+校考专业分×7.5×40%+省考专业分×7.5×25%(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,江苏省音乐表演(舞蹈)专业分全部使用校考成绩)。
3.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,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,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。